省环保厅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

18.12.2013  12:39

  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环保行政审批,日前,根据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梳理和绘制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的通知》要求,我处会同厅各有关处完成了梳理和绘制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并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核。
  梳理后的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分别由原来法定时限的60天、30天、20天、15天缩短至20天、16天、11天、8天,方便了服务对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乙级、临时资质认定等5项行政审批项目由环保部下放至省级环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