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积极推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立法进程

29.12.2016  20:07

      日前,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为推进我省大气空气质量的治理和改善,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省环保厅积极配合省政府法制办、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法工委开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起草、调研、论证、修改工作,并广泛征求全省各社会群体的意见。
      《条例》分为八章共八十二条,针对我省大气环境实际问题,《条例》剖析治理污染的重点方向,推进“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在江西落地。其中,明确了大气污染社会共治的理念,细化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控制措施,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