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调查与思考

01.12.2015  12:01

  ●省政协调研组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带领全省人民积极投身于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成立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年开好局,三年见成效,六年大进展”的发展目标,强卫书记在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上,就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崛起作了总部署。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保护现状主要表现在,一是污染物减排取得初步成效。省政府加强工作调度,省直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对部分市、县(区)实行“区域限批”,对部分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部分县(市、区)政府进行减排约谈,对问题突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媒体曝光。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经环保部核算,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净空、净水、净土”工程扎实有效推进。重点整治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等,控制PM2.5雾霾污染。出台了《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大力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重点整治饮用水源地污染、重点流域水污染、五河及东江源头污染等,全省11个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以奖促治”示范项目。三是突出重点,加大生态创建力度。目前已累计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乡(镇)各5个、228个,省级生态县(市、区)、乡(镇)、村各15个、599个、610个。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果,目前已建有1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四是关口前移,加强环境监管。加强了对污染源头的监管,从严审批乐安河流域沿线、“五河”及东江源头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联动制度。2014年省有关部门累计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00余个。五是加强试点,推进环保改革。出台了《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加快启动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编制完成《江西省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建议方案(初稿)》,加快启动了生态红线试点工作。

  ┃意见建议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紧密结合新一轮财税制度改革,建立中央转移支付与地方配套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探索通过对口支援、产业园区共建等方式实施横向补偿;研究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在赣江源、东江源、抚河源等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东江源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对湿地、森林等不同生态系统、不同生态功能的补偿模式,适当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增加生态监测运行管理经费;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机制,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积极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对全省分区域、分类别,实行差异化考核。对优先开发区要强化经济结构、资源消耗、自主创新等指标考核,弱化对经济增长的评价;对重点开发区要综合评价经济增长、质量效益、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指标考核;对限制开发区要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考核,弱化经济增长、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等指标考核;对禁止开发区主要评价生态环境保护,并将其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中,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树立生态为重的鲜明导向。

  大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大以大气、水和土壤重金属三大污染为重点的整治力度。一是深入贯彻“大气十条”。加大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落实火电、钢铁、水泥、平板玻璃4个重点行业限期治理;加强扬尘污染环境监管、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加大区域联防联控力度,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靶向”治理。二是深入贯彻“水十条”。积极借鉴浙江“五水共治”的经验做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由相关领导担任“河长”的管理体制。编制实施我省水污染防治计划,建立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三是深入贯彻“土十条”。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保护与整治并举。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的审批。推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完善法律法规,严格环境执法。严格落实新《环保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严格环境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文明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环保执法网络,加强市、县级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与刑事司法等部门的联动,建立与公、检、法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联动机制,加强环境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衔接,形成高压态势。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引导全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让生态文明建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全省人民的高度自觉。逐步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理念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层面,增强全民的生态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而转化为每个公民节约资源、善待自然、倡导文明的自觉行动。并将生态文明责任具体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逐步形成全民共建、共护、共享的文明机制。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