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被评为省直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先进个人

24.11.2015  15:26

近日,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表彰2011-2014年省直(属)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赣开发〔2015〕6号),我校党委组织部陈婧同志被评为2011-2014年省直(属)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安排,2011-2014年我校定点包扶村为崇仁县河上镇石牛村。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校扶贫工作组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贯彻“十二五”农村扶贫纲要中提出的打好扶贫攻坚战的精神,投资50多万元,协助引进资金4万元,以重点解决制约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和改善农民生活为目标,通过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积极为包扶村村民办实事、解难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文/图 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