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矿安监局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在上饶市召开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

22.10.2015  12:05

  2015年10月20日,江西煤矿安监局会同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省煤监局)、省检察院在上饶市召开煤矿事故警示教育会。

  会上,听取了上饶县负责同志关于永吉煤矿“10.9”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救援及处置情况。经初步了解,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非法违规组织生产。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过期的情况下,无视相关部门的停产指令,置矿工生命于不顾,怀着侥幸心里,冒险组织生产。二是管理混乱。没有矿领导带班,在通风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边灭火、边生产。三是生产工艺落后。井下仍采用已淘汰的木支护、以掘代采的非正规采煤方法,以致事故发生后,坍塌严重,给救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四是监管不到位。

  会上,江西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苏启就充分认识当前全省煤矿安全十分严峻的形势,高度重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严禁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证照不全的矿井,严禁以任何理由、名义组织生产。如需整改,报地方监管部门批准,限定期限。

  二是严禁安全标准不达标的矿井组织生产。矿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标准,又出现“非正规开采、木支护、瓦斯抽采不达标、通风系统不合理”等情况,要严格惩处。

  三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不安全不生产。

  四是严厉打击迟报、瞒报事故的矿井和责任人。通过对瞒报事故的严肃查处,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是加快整顿关闭力度。要借鉴四川、湖南的经验,对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矿井进行彻底关闭,从源头上消除事故。地方政府也要出台关闭矿井的转产政策,鼓励更多小煤矿退出煤炭开采业。

  会议由江西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杨市龙主持,上饶市委常委刘锋,上饶市煤矿监管部门、上饶市产煤县煤矿管理部门、铅山县分管领导及煤矿管理部门领导,上饶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全县煤矿矿长共80 余人参加了会议。(谭 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