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10.10.2014  16:04
 

2014年,省直机关工委正式实施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为加强考核的日常管理,努力实现考核工作的常态化和科学化,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完成,特制定在线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管理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工作落实情况;

2、坚持准确高效的原则,讲求考核工作的时效性,及时、准确地上报工作材料和按时进行评分;

3、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地评价工作成效;

4、坚持专人专管原则,注重规范网上具体操作,切实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5、坚持安全保密原则,遵守保密制度和规定,不在网上处理涉密事项和内容。

二、 考核对象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省直机关工委管理的省直(中央驻赣)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党办、组织部)。

三、考评系统页面设置

各单位可在“江西机关党建网”首页登录“江西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系统”,凭专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线考核系统设置通知公告、在线考核、公务助手等栏目。

四、考核内容及指标

考核内容包括党建工作责任制、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争创一流工作等五个方面,指标项和具体内容见《    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评分表》。指标考核内容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五、 考核评分方式

考核评分由厅局上报评分、工委职能部门评分两部分组成,五方面内容共计100分。具体指标考核内容及分数根据每年工委工作要点确定。

考核成绩以“零分”起评,采用落实指标累计得分的方法进行记分。

厅局上报评分部分,由各单位根据考核指标项目,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工委职能部门对在规定时限内上传的材料,进行评分,超过时限上传的材料,符合要求的给一半分。工委职能部门在厅局上传材料规定时限截止后10个工作日完成厅局上传材料的在线审核评分。

工委职能部门评分。由工委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基础工作台账进行评分,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六、成果运用

在线考评成绩列入年度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对重视并认真开展在线考核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工委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表扬。

七、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工委成立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在线考核工作小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在线考核工作。杨兰根同志任组长,李跃进、章官生、吴顺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喻子显、王桂玲、罗卫东、袁林、王知民、熊育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也要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人员和工作到位。

2、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本单位在线考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上传材料的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督促信息员按时上传材料;厅局信息员是直接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规范操作。工委职能部门负责人要认真掌握本部门在线考核工作动态,督促部门考核管理人员和评分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考核评分工作。工委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评分工作人员完成评分工作情况纳入工委机关文明处室评比、机关公务员考核、“一先两优”评比内容。

3、加强沟通交流。各厅局信息员要及时向工委职能部门反馈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工委各职能部门有关同志要及时回复问题,作出解释或解答,共同推动在线考核工作的开展。

4、加强督导检查。省直工委建立在线考核督查机制,不定期对各单位在线考核工作进行抽查,核实上报材料,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工作情况,改进完善考核工作。对在督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