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余市工作动员会召开

13.05.2017  02: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新余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5月12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余市工作动员会在新余市召开,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李春燕、副组长石晶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新余市市委书记蒋斌作了动员讲话,会议由新余市市长董晓健主持。
  李春燕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大气力,敢于动真格的,认认真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要求加大环境督察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纪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生态环境的改善。省委、省政府始终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坚持不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在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了“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奋斗目标,提出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任务,并决定在全省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李春燕强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这次进驻新余市,重点是督察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区)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督察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盯住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情况;重点检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等,推动新余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绿色发展。新余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争当“三区两典范”为统领,推动实干兴余,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奋力夺取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
  蒋斌表示,这次省环保督察组到新余开展督察工作,既是对新余环境保护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把脉会诊,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省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督察、全力配合督察的自觉性。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这次督察,认真细致地做好配合工作。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进一步突出重点、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对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建立问题台账,落实工作责任,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确保整改成效。
  会上,石晶还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条件保障等工作提出了要求。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新余市党政主要领导、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及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席了会议,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县(区)党政班子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也一并参加了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约24天左右。督察进驻期间(2017年5月12日-6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06338668,专门邮政信箱:338000512。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早8:00-晚20:0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新余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相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