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5月1号起实施

29.04.2017  10:12

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5月1号起将正式实施。这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它使合法的“四小”经营业主能够更加理直气壮地从事经营,也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饮食健康。江西台记者王莹报道:
目前,我省有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28.6万家,占食品生产经营总数的近七成,解决了近七十万人的就业。不过,因为身份不明,一些作坊查起来总被当作黑作坊处理。即将实施的《管理条例》规定,“四小”在登记备案时,只需要提交必要的场地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明,即可以办理登记证或备案卡,取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制监督与新闻宣传处处长吴腮忠:
(出录音)小作坊的登记证是到县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办证,小餐饮小食杂店是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办证,小摊贩是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证。条例非常明确规定,“四小”的登记备案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止
条例还充分体现了“宽进严管”的政策。它一方面规定了“四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如乳制品、饮料(含饮用水)、调和食用油、罐头制品、果冻等高风险食品。另一方面规定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加工的食品包装上如实标明食品名称、主要成分或配料等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作坊食品”字样。另外,我省也将建立“四小”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四小”业主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吴腮忠:(出录音)“四小”其实不小,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无小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通过日常监督和食品抽验等各种方法对他们实施检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