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降24%
日前,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7月27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报告摘要,省审计厅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级预算执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水污染防治、高速公路等重点资金和项目,以及国有企业等方面情况。审计报告除要求落实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还向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2件。
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92.67亿元
报告称,对上年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严肃认真整改。省审计厅加强整改督办和跟踪问效,整改成效显著。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92.67亿元,上交财政资金2.75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7.12亿元,积极向纪检监察和主管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其中有54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根据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5年省直部门重视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违规问题明显减少,支出总体成下降趋势,2015年省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草案金额比2014年决算金额下降24%。但审计仍发现少数单位存在“三公”经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会议超标准支出以及培训无计划和未规范审批程序等问题。
少数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部分单位财经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以及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等。
部分市县存在资金闲置和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
根据重点专项审计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少数家庭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数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被违规审批认定。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少数棚改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少数单位采取虚列投资完成额、多报户数等方式,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补助资金。部分市县存在资金闲置和保障性住房空置问题等。
中西部地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学科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挤占项目资金违规列支教师公租房、学生公寓和公用经费等支出;未落实学科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中西部工程财政资金和学科建设财政资金结转结余较大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未落实配套资金;部分县(市、区)未履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报批程序,违规征地;部分县(市、区)的项目未进行招投标;部分县(市、区)的项目未完工等。
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挤占挪用水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用于偿还财政借款、办公经费等;违规获取财政资金;配套资金不到位;存在损失浪费隐患和水环境安全隐患等。
科技、就业专项资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科技资金分配“小、散”,重点不突出;就业补助政策受益面窄或执行不到位;科技、就业资金少量用于工作经费等。
报告指出,在对永武、鹰瑞高速公路竣工决算审计发现以下问题:未公开招投标、违规转包分包、违规串标;违规发放津补贴、工期奖;超付工程款;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隐患等。(记者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