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的通知

30.03.2016  13:00


                  赣商务办服务业字〔2016〕2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物流产业集群、降低物流成本的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计划》文件要求,经设区市推荐申报、材料初审、现场答辩、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南昌向塘综合物流产业集群等5个物流产业集群为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


  希望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培育壮大物流龙头企业,加速物流产业聚集发展。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指导服务,及时主动组织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定期(一个季度)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及做法成效。


  附件: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名单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附件


  


      省级重点推进物流示范产业集群名单


     (共5个,按地区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1.南昌向塘综合物流产业集群


  2.九江水运口岸物流产业集群


  3.赣州南康家具物流产业集群


  4.宜春高安陶瓷物流产业集群


  5.抚州综合物流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