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金融办将建定期交流协调机制

03.11.2015  09:35

  10月29日,全国省级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在南昌举行。

  据悉,本次会议邀请了北京、江苏、山西等全国省级金融办共26家参加。会议期间,大家围绕“新常态下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这个主题,就各自在推进本地区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主要做法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金融办一致认为,应建立常态化的省级金融办交流协调机制,定期举办类似圆桌会议,加大在打击非法集资等领域的业务协作力度,充分发挥地方金融办在地方金融发展中的服务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