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位省纪委书记超6成从外调入 8人来自中央部门

28.04.2015  19:25

  27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中办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

  2013年11月公布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做出规定: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其中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中纪委表示,上述办法是对于这一条款的具体化。

  此次办法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在干部来源上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

  记者发现,从目前31位省纪委书记情况看,有13人曾有过在纪检监察系统内任职的经历,其余18人则来自系统外部;有20人为从外地调入,其中8人从中央部门“空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