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将“红包”治理作为财政监督检查重要内容
13.05.2016 17:16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5月12日,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召开综合监督部门“红包”治理部署会,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红包”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胡彦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部门党委(党组)要主动担负起深化“红包”治理的主体责任,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常检查,既要抓好本部门的治理,也要抓好本系统的治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要细化工作举措,各综合监督部门要公布“红包”治理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在显著位置设置拒收“红包”提示牌。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严格管理、严格约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根除收送“红包”的不正之风。
会议强调,要保持严肃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抓住现行的有效途径,将“红包”治理作为内审和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无论是收“红包”的还是送“红包”的,一律严格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政策,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高压震慑。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收送“红包”问题的土壤和条件。
省财政厅机关各处室(单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办、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有关负责人和纪检联络员参加会议。(驻省财政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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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2016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