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大力保障“河长制”工作开展

10.11.2016  17:03
  为保障和推动我省“河长制”工作,省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配合水利相关部门,切实保障工作经费。目前,省财政已累计下达“河长制”建设补助经费5000万元,重点用于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推进水质不达标河湖治理、加强能力建设(包括全省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河湖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和加大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