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车用汽柴油明起实行优质加价

01.12.2016  05:10

  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自2016年12月1日起,我省将对从国Ⅳ标准升级为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行优质加价。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在国Ⅳ标准基础上,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根据要求,省内成品油生产企业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确保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标准落实到位,保障市场供应。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必须设置明显的国Ⅴ标准标识,明码标价。不是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不得执行优质加价。

  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实行优质加价后,我市将完善对公益行业等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政策,适时启动油品补贴机制及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及时疏导油品质量升级加价对相关行业和群体的影响。市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严厉查处虚假标示油品质量标准、变相提高油品价格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