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总建立施行提前转移准备工作机制

28.06.2017  17:22

根据气象和降雨落区预报,综合考虑前期降雨影响及土壤饱和等情况,确保把人民生命放在第一位,省防总建立施行提前转移准备工作机制。6月27日,省防办首发《关于做好提前转移准备工作的通知》(赣汛办电107号),要求九江、抚州、上饶、赣州、吉安、鹰潭等6市防办组织做好所属区域18个县(市、区)的提前转移准备工作。通知指出,抚州市资溪县等18个县(市、区)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要求九江等6市防办对相关县区的中小河流低洼地区、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景区、学校、土坯房、危旧房、切坡建房等危险区的群众做好转移准备,一旦有较强降雨,立即转移到安全区,并及时将转移准备情况报省防办。

通知下发后,所涉6市18县(市、区)均及时传达通知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一旦接到提前转移指令,确保做到通知得到,转移得出,安置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