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要求 专项督查 全面整改 省防总狠抓水库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

26.06.2018  03:27


督查情况汇报会


督查通报视频会


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5月10日,国家防总召开2018年全国水库安全度汛视频会议,水利部部长鄂竟平从思想认识、度汛措施和度汛责任等方面对切实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省防总迅速行动,及时研究,细化措施,全面展开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落实专项行动。

5月15日,省防总下发《关于落实2018年水库安全度汛措施的通知》,对加强水雨情监测预报、制定并完善水库度汛方案、落实水库应急抢险避险措施、明确水库安全的“四个责任人”、强化督查和信息报送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求所有水库在5月底全面落实“四个责任人”(即行政责任人、直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和“三项基本要求”(即落实监测预报设施、调度方案和应急抢险避险预案等)。

为保证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落实到位,省防总要求各级广泛开展督促检查。各县(市、区)防指加强督促指导,对所有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6月1日起,各设区市防指对辖区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抽查。6月上中旬,省防总派出由省水利厅领导带队的督查组赴11个设区市,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现场、直面责任人)的方式,对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安全度汛“四个责任人”和“三项基本要求”落实情况、省防总两次防汛检查发现的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水库安全管理相关情况等。此次共督查44个县(市、区)134座水库,其中大型4座、中型19座、小(1)型51座、小(2)型60座。

6月22日,省防总召开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汇报会,对前期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措施落实督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省防总副总指挥、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出席并作总结讲话,省水利厅领导廖瑞钊、王纯、姚毅臣、徐卫明、袁国荣及各督查组成员参加会议。通过督查,发现在水库防汛“四个责任人”、“三项基本要求”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各地仍不同程度存在相关责任人职责不明、尽责不力,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和薄弱环节。

6月25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全省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措施落实督查情况通报视频会。徐卫明对各地存在的相关问题督查情况作了通报,罗小云对问题整改落实作了具体部署,厅领导廖瑞钊、姚毅臣、祝水贵及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县水利(水务)局所有局领导、科(股)室负责同志,各乡镇水管站长和市、县所属水库管理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罗小云指出,各地要以突出问题为导向,紧盯薄弱环节抓整改,务必要重视起来,立行立改,严格对照问题整改清单,要在半个月时间内,基本整改落实到位。水库“四个责任人”要切实理清职责、履职担当,要结合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现水库日常管护水平提质升级。要加大水库安全管理员培训和考核力度,要切实强化巩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等专项成果。

罗小云要求,各地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从细督查指导抓落实。结合水利行业作风建设,在问题整改落实上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常抓的韧劲,从严从实抓好责任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要立足长远,建立常态化的巡查督导机制,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建立局领导带队、全局职工参与的定期分片包干督导长效机制,原则上汛期每个月、非汛期每2~3个月开展1次,做到每座水库巡查全覆盖。各设区市水利局要对所辖各县(市、区)的水库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率要达到30%,省里也将对各地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要加强规范化建设,科学制定水库责任人职责、工程日常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度汛方案和抢险避险预案编制、各项度汛措施落实等标准,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流程,省里已依托技术支撑单位,着手开展相关的标准流程手册编制并将集中印发。各地也要根据实际,逐库做好针对性技术指导和服务。

罗小云强调,各地要以责任追究为手段,强化问责追责抓纪律。省防总、省水利厅将对此次水库安全管理和度汛措施落实督查情况,以及水管体制改革、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等问题,组织“回头看”,进行再检查,对整改不力不实、弄虚作假、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都要严肃问责,对因责任落实、工程监管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确保水库安全管理问题整改取得实效,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