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速交警在南昌东收费站查获

18.08.2014  12:02

被装在筐内的野生动物

一共查获44筐野生动物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杨洋摄影报道:8月15日清晨7时许,省交警总队直属一支队二大队民警在福银高速南昌东收费站例行检查时,查获44筐野生动物,包括果子狸等省级重点保护动物。目前,南昌森林公安已介入调查。

  “当时我们在开展整治活动,7点左右时看到一辆皮卡车,车上用深色斗篷盖着,有些奇怪,就上前询问,走到车前就闻到很严重的异味。让驾驶员打开车斗篷布查看,发现里面全是动物。”交警朱警官介绍说,当时司机支支吾吾说是普通家养动物。他让司机掏出相关的运输许可证,但对方说没带。

  “后来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些动物很多都是腿部受了伤,很像被逮时的夹伤。”朱警官当即用手机查询,结果发现有些属于保护级动物,遂立即与省森林公安局取得联系。

  省森林公安局民警、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及南昌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一同赶到现场。“这几筐是豪猪,这两只是野猪,这边是果子狸、麂子……”南昌市林业执法人员说,现场一共查获44筐野生动物,其中包括果子狸等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我是凌晨4点多从景德镇拉出来的,准备送到南昌抚生路。”在现场,司机陈某称自己只负责运输,货主并未随车同行。至于这些动物要被送去做何处理,他均不知情。

  记者看到,为防止发出声响,两头野猪的嘴巴被捆绑起来;由于筐子太小,一些动物的皮毛掉落;因长途运输,不少动物出现不适情况,4只果子狸瘫在筐子里一动不动。

  “幸好今天天气不是很热,不然情况更糟糕。”执法人员说,这些野生动物将由南昌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带走,对受伤的进行救治,健康后将放归大自然。

  “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相关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南昌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说,他们已查出货主身份,正追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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