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二审宣判我省首例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05.05.2016  19:46

江西台记者黄茹日前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省高院二审宣判了我省首例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件,改判由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 赔偿 江西星光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废气污染导致的苗木损失136万多元,这个数额是一审判决赔偿额的8倍多。这是我省法院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的一个缩影。
近三年来,我省各级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建设、机构队伍配备、理论调研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全省已有10个法院成立了专门审判机构或合议庭。为加强专门人才培养,江西高院选派两名法官攻读环境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博士学位,还针对在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或法律意见,为有效推进环境治理进程提供了借鉴。
2013年以来,江西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85件,1027人受到刑事追究;2015年全省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同比增长49.8%,结案数量同比增长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