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布惩处“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

29.07.2015  11:54

  7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成果,同时公布10起典型案例。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有效遏制部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2014年7月23日,省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专项活动,集中打击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类是涉嫌构成“拒执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另一类是被执行人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

  通过专项行动,一批“骨头案”顺利执结,一批“老赖”被司法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省高院执行局公布的“拒执罪”十大典型案例中,有7件被追究刑事责任,有3件实施司法拘留。这3件司法拘留案件因其处罚对象分别为区人大代表、党政机关干部和政法机关干部显得格外引人注目。其中,某区人大代表胡庭芳具有偿还欠款能力,却隐匿财产规避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某镇政府干部袁金阳因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某公安局干警王瑞金因妨害民事执行,被司法拘留15日,并处罚款8万元。

  加大刑罚力度只是措施之一,务实管用的“联合惩戒”和“集中曝光”更是打出了一套有力的组合拳。

  据介绍,自2014年10月底以来,全省法院积极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曝光“老赖”名单。截至7月15日,全省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公布“老赖”信息59725条,向社会曝光典型“老赖”9281名;联合省文明办、省人保厅、省工商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发布了4期“江西诚信红黑榜”,将61名典型“老赖”纳入“黑榜”名单。集中曝光以后,有948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或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或作出还款承诺,执行标的额达120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