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再为看病难发愁了\" 赣州推进新农合政策综述

16.12.2013  15:57

    “有病及时看,住院不用怕,合作医疗能保驾。”这是对新农合政策的通俗版概括。近年来,在赣州,新农合政策让农民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我们不再为看病难发愁了

——赣州推进新农合政策综述

□综合通讯员 记者曾艳

    惠农政策 700万群众看病有保障

    “如果没有新农合,家里根本没有钱给老伴治病。”近日,记者走进石城县丰山乡丰山村沙排组,在家正准备给老伴输氧的张连监老人,向记者反复说着新农合政策好。老人取出农村合作医疗证,上面满满地记录着老伴曾玉庭的住院补偿记录。

    曾玉庭今年70岁,患肺心病、支气管哮喘有20余年了,是医院里的“常客”。前几天刚在卫生院住了5天,住院总费用799元,新农合报销688元,民政救助88.80元,自己仅花了22.20元。“要是政府不给报销医药费,我们哪敢轻易住院呀。”卸下心头重负的张连监告诉记者,自己是低保户,如果没有报销,根本无力负担老伴的医疗费。

    农民看病,政府买单,曾经是农民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而今天,这一切,因为新农合政策成为现实。

    近年来,赣州积极推进新农合工作,2013年,农民个人一年缴费60元,住院最高可报销8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让农民更真切地感受到“病有所医”的舒心。

    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让农民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大为提高。2013年,全市共有718.31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8.45%,参合农民一次报账率达到96.03%,国家规定的20种重大疾病全部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支付方式改革 让农民看病少花钱

    近日,62岁的患者张功年在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张功年患肺病多年,儿子又多病,家庭比较困难。此前每次住院时因为要交纳几千元不等的住院押金,他总是从亲戚、朋友家借钱,凑不齐只好先挨着。“现在住院只需要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合作医疗证,不需要缴纳住院押金了。”说起先诊疗后付费带来的变化,张功年舒心许多。

    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自去年7月1日起在全市率先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患者无需押金,只要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向医院支付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这种模式,简化了就诊流程,避免了由于未付费或暂时无法付费而延误治疗时机,降低了群众就医门槛,方便了患者及时就诊。目前,该项模式已在全市所有县(市、区)有关医疗机构实施。

    新农合筹资水平增长很快,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会消耗新农合资金,要真正解决看病难、看病贵,还需通过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利用机制引导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民的实际受益水平。

    不久前,在赣县人民医院儿科,经过11天的诊疗,7个月大的婴儿肖涛的肺炎已痊愈。“孩子因先天性心脏病并发肺炎住院治疗,这次住院,前后花费2700多元,除去各项报账,可能花费还不到1000元。相比前一次的住院费用少了很多。”说起孩子就诊的经历,肖涛的父亲感慨良多。肖涛住院费用的降低,得益于该院实施的按床日付费制度。

    赣县人民医院院长徐平华说,按床日付费的实施,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只能在一个可支付总额的平均范围内调整其诊疗行为,盈亏均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责,这样直接“倒逼”医疗机构要精打细算,在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和规范管理方面狠下工夫,千方百计控制费用。只有这样医疗机构才能盈利,否则要亏损。

    据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已全面实施这种支付方式,自实施按床日付费以来,参合患者的次均住院费用下降,有效缓解农民看病贵的问题。

    “阳光监督” 管好农民群众救命钱

    在宁都,该县农医局每月一次随机抽查各定点医院住院补偿病历10份,并定期组织市、县专家评审(市级专家评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病历,县内专家评审县内其他定点医院病历),对评为丙级病历者全额核减该例补偿款,并由卫生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不久前,崇义县农医中心对全县155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通过对全县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直补标识、宣传栏、补偿情况公示栏格式,对补偿情况新农合信息系统的电脑录入进行统一规范等措施积极保障基金安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救命钱”。为了使这笔钱真正用到需要的人身上,我市多措并举保障基金安全规范使用。

    为确保基金安全、规范使用,我市制定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下达均次费用、住院人次控制指标数,控制住院费与住院人次不合理增长,对个别均次费用和住院人次异常增长的医疗机构核减了资金和通报处理。同时,各地审计局每年均对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我市还严格审核报账资料,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补偿住院款时,实行核算人、审核人、审批人三级分别签字制度,同时县农医中心每月对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住院报账资料进行审核。

    值得一提的是,在各县(市、区)农医中心,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各村委会均设立了新农合政策及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示栏,定期公示新农合政策、办事流程及参合农民住院补偿情况,公布监督电话,让群众了解政策,让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来源:赣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