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一个村委员的“土地挪移大法”

20.07.2015  17:02
原标题:看看一个村委员的“土地挪移大法

从普通村民到村小队长、从村会计再到村委会委员,王建怀花了30多年营造了他“美好的乡村生活”,但今年50多岁的他恐怕把当官这条路走到了尽头。因为现在他的头衔又增加了一项——贪污犯。

2015年6月,共青城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原共青城市江益镇跃进村村委会委员王建怀,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204468元,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他的三名同伙——原跃进村村支书李万红、主任赵某、会计帅某也分别因贪污罪、受贿罪获刑。只是,他们的刑期都比王建怀要短很多,其中判刑最重的李万红也不过一年六个月。

这个案件里的普通村委委员的量刑却远重于村里的主要干部,这个村到底发生了什么?

普通的村委员隐形的“一把手

王建怀资历老,说话有分量,这在村里是公认的。比起当兵转业而来的李万红,土生土长的跃进村人王建怀更是“根正苗红”,“李万红也要听他的。”在村民口中,这个村实际是王建怀“说了算”。

因此,村民对李万红、王建怀二人的评价也迥然不同。“李是个老实人,王很霸道。”跃进组的村民夏腊梅拿出一沓材料,向记者证明王建怀霸占她家的土地:“1998年我和老公出去打工,回来后十几亩田就都成王家亲戚在种了,怎么都要不回来。”她叫来同村人李富国作证:“这还是王更生(王建怀的另外一个名字)当小队长时候的事了,进村里班子后更不得了。

村里关于王建怀的传闻很多,比如他给两个儿子在共青城区都买了房、车等,但这些并没有得到证实。但是,关于他霸占土地一事,在本案的刑事判决书上,能够看出蛛丝马迹——三笔贪污的赃款,均是征地补偿款,第一笔是2010年中芬数字生态城项目建设需要,共青城政府征收了江益镇跃进村跃进组、燕家组、毛山组共有的坐落于龟山的林地共计14.22亩,王建怀侵吞征地款24528元;第二笔是2012年中芬城项目外环路扩征征地中,跃进村跃进组和燕家组共有的20.334亩龟山土地被征收,王建怀侵吞征地补偿款58840元;第三笔是2013年共青城市南湖新区建设在跃进村征地,跃进组16.48亩土地(含林场10亩集体土地)登记在该块土地承包种植户董双名下,王建怀侵吞征地补偿款74700元。

侵吞如此多的征地补偿款,涉及两个问题。首先,他是如何取得这些土地的?跃进村总共占地面积不过520亩,村民240余人,人均只有一亩多地,而被王建怀“占有”的土地竟有50余亩,他是怎样做到的呢?其次,既然他不是土地的承包人,又如何能够轻易地领到征地补偿款呢?

关于第二个问题,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红映予以了解答:“他要领钱,就自己造个表,填个名字,李万红也搞不清楚情况,会给他签字。”而关于第一点,周红映的解答与村民之间的,略有不同。“跃进村的土地肯定是集体所有的,如果是承包户会领到更多的补偿款,但是村里有很多荒地,垦地管理也很混乱,说不清楚土地是谁(承包)的。

在本案侦查中,也并没有查明王建怀贪污的这些土地补偿款,其土地究竟是谁在承包,“这不影响本案的定罪量刑,反正肯定不是他的。

土地挪移大法

既然土地不是王建怀的,那他是用什么方法把土地变成自己的呢?夏腊梅的亲身经历表明这是一场完美的“土地大挪移”。夏腊梅在跃进村共有12亩土地,1998年他们夫妻二人因为洪灾外出务工,“走之前把地托付给了我哥哥”。但十年后当她回到村里,却发现这些田已经属于了别人。村民遇到事情,理所当然地找上了“一把手”王建怀,但得到的回答却是:“我搞不清楚,谁种你的田你找谁去。

我能找谁?种我家田的不是王建怀的亲戚就是王建怀朋友,他们怎么拿到我的地?还不是王建怀搞得!”农民外出务工,土地在农村闲置,一般情况下闲置的土地会交由亲友看顾,或者由一些在乡农民耕种。不过当土地承包人回乡时,土地都必须归还,这不仅是情理之中,更有相关国家政策保护。但夏腊梅却对着自家的土地毫无办法。

王建怀也不是直接占了,他会想办法换地。”换地?怎么换?村民何亚军表示,跃进村地势较低,有洪水淹没的危险,所以地势高的地更抢手,那么拥有“高地”的村民一旦外出,在乡的村民就会找到村委会希望在对方外出期间用自家的“低地”置换“高地”,“反正地块面积差不多,人家的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充分利用。”而王建怀就利用这一点,进行第一次土地挪移,此后他会再次将土地进行其他置换,三两次之后,原有的土地就开始面目模糊,“搞不清谁是主人了。

一旦原来的主人回乡就会面临夏腊梅一样的遭遇。在跃进村有一家因为外出务工,另一家则是一位老一辈去世,农田暂时没人耕种。最后,这两家将近近30亩土地的耕种者都变成了“王家人”——也就是王建怀的各路亲戚朋友。

遗憾的是,在本案判决书中,夏腊梅所称的土地均没有被记录在案,“那是因为拆迁还没拆到我家的地。”夏腊梅说王建怀被判的原因是侵占土地补偿款,而自家土地还没有被征,自然也就不会出现在判决书中。

一切都是因为征地补偿款

王建怀的儿子都在外地,据村民说收入也很高,“肯定不会回家种地。”王建怀自己要占那么多土地干吗呢?

村民告诉九江晨报记者,土地租给别人种一年也没几个钱,“加上一年两补,青苗费什么的10亩地也就千把块。”这样的费用即便王建怀全部纳入囊中也并不是一笔大收入,哪里值得他费这么大劲去占有土地呢?“还不是为了征地补偿款!”村民陈长明一语中的。

跃进村征地的事情就连共青城市的出租司机也清楚,“这个村子不富的,也就是这几年征地能搞点钱。”村民何亚军回忆,2010年时中芬数字生态城项目征收了跃进村大量土地,“包括了林地、田地和荒地,其中大量是林地,这些地应该是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但王建怀得知即将拆迁的消息后,“不知怎么回事就把土地落到自己头上了。”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红映介绍,在村民的淳朴观念中,荒地谁开垦就算谁的,“在征地中,就会默认这块土地的补偿款就应该归属土地开发者。”但是在跃进村,村民们都表示王建怀从没有开发荒地,反倒是拥有山林证、土地证的村民一分钱没拿,而王建怀却赚得满盆满钵。

第三笔贪污南湖新区的征地补偿款中,出现了一个名叫董双的人。村民告诉记者,董双其实是村支书李万红的外甥,王建怀和李万红关系很好,把土地落在其外甥名下,也是为了他自己领钱。“当时他请了村里四个组的队长吃饭,说是村支书的亲戚,照顾一下,把田地给他(指董双)承包。”实际上,当征地的时候,王建怀将这笔补偿款揣在了自己兜里,董双一分也没得到。

王建怀未卜先知,知道跃进村那么多土地要征地拆迁?“他消息肯定比我们灵通,再说有土地本来就可以收取租金,要征收就可以大赚一笔了。”村民们如是说。

据村民估算,王建怀占有的跃进村土地最多时达到90余亩,而法院认定的他贪污的征地补偿款涉及的土地为50余亩。

被举报的村干部

2014年年中,忍无可忍的跃进村村民向上级部门举报王建怀,上文言及的村民李富国、夏腊梅、何亚军、陈长明均在举报行列。共青城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半年后,王建怀伙同村支书李万红、村主任赵某、会计帅某贪污、受贿一案浮出水面。

在本案庭审阶段,王建怀坦白承认自己贪污了征地补偿款。但他提出,这些征地中有许多是林地、荒地,他带人去开荒,是有功劳的;跃进村有些村民外出务工,或各种各样的原因致使垦地荒废,他找人要种,也是为村里办好事。但法院认为,这对他的定罪量刑丝毫不构成影响,“关键在于他没有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周红映告诉九江晨报记者,关于王建怀开荒的土地,其实镇上已经补偿了他青苗费,跃进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征地补偿款应该怎么发,发给谁,应该由村民大会决定,王建怀有贪污的主观故意。

此外,法院还认定李万红在担任跃进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贿赂款共计21000元。李万红、王建怀、帅某、赵某共同贪污46400元。

他还有几年就快要退休了,如果好好干,说不定还能转个事业编,现在为了贪财,什么都没了。”周红映说,这起案例值得所有基层干部警醒。(记者 赵岑雨 陈沽玥文/摄)

共青城市江益镇跃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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