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增强文艺院团自我发展活力
●李德伦
“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是文化体制改革所面临的一个主要任务,也是提升文化生产力,繁荣文化市场的前提基础……”省政协常委扶名福的发言开门见山。7月19日,省政协在南昌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我省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建言献策。
根据省政协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省政协选取“我省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情况”作为专题协商课题。为了充分做好专题协商的工作,今年4至5月,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组织调研组,先后赴省直五大文艺院团和萍乡、鹰潭、宜春、上饶四市以及所属的上栗、万载和弋阳县进行深入调研。调研组听取了省、市、县的情况通报,实地考察了部分省直和市、县文艺院团,召开了有市、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文艺院团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声音,深入了解我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情况,重点了解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后的运营情况,为协商座谈会的召开做足了准备。在协商座谈会上,与会的委员专家,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表示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大家纷纷为此建言献策。落实政策保障筑牢院团的竞争力
“文化企业的改革不能等同于一般国有企业的改革,应该在政策支持范围内,给予最大的支持和帮助。”“从欧美发达国家对文化的支持来看,许多国家对代表国家核心文化产品的院团也是给予特殊支持。”省文化厅副厅长郎道先发言中,一直强调国有文艺院团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2012年,全省81家国有文艺院团整体完成转企改制任务,整合改制后我省现有国有文艺院团71家。国有文艺院团改制已多年,但改制的院团,依然是形式上的企业化模式经营,体制上的事业化模式管理。“面子”“里子”不统一的体制机制,让原本就长期脱离文化市场的国有文艺院团文化生产力和市场影响力严重滞后,在市场竞争中,劣势明显。
深入推进我省转企改制文艺院团发展,首先必须“解放思想,搞好顶层设计,完善支持我省转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成为了大家的共识。省政协常委徐良平建议,政府要放松对改制院团的管制,在用人机制上放手让其独立自主,在运作经营上采取不干预态度,在作品创作上放松审查管制,在收入分配上应完全由院团作主。建立院团现代企业制度势在必行
在协商座谈会上,现代企业制度在文艺院团改制中“有名无实”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作为省直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现担任省文化演艺发展集团筹备办公室主任的柯亨龙坦言,2012年省直院团改革未从根本上改变事业运行机制,企业内部的市场化架构和市场运行机制均未建立。为此,扶名福常委建议“落实管办分离、关系明确、职能优化的改革方针;完善扶持政策、建立考评体系;优化投融资结构,为院团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完善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优化人员结构;打造演艺市场产业链,培养品牌文化。”
在协商座谈会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黎隆武听得认真,记得也非常仔细。他表示非常赞同委员和专家的发言中对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建议。他介绍,目前,省委、省政府已经正式提出组建文化演艺发展集团,让院团完善现代企业结构,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并以此为契机,抓住“牛鼻子”,激活全局。他同时建议,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院团自身也要解决一些问题。一方面要依托政府投入,一方面要处理好“找市长”与“走市场”的矛盾,树立闯市场意识。加大财税扶持促进院团良性发展
陈淦彬委员在发言中指出,由于政府长期对国有文艺院团实行财政差额拨款制,整体上资金投入不足,且历史欠帐太多,我省国有文艺院团的硬件设施一直无力更新升级,艺术生产设施和设备老旧落后。
宜春市原有8个文艺院团,2012年改制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共进。省政协委员、宜春市政协副主席刘益民认为,这得益于一系列财政保障政策的硬支撑。他介绍“如对宜春市采茶歌舞剧院,市政府不仅将价值4亿元的原市博物馆大楼腾空给剧团,还将原剧团场所改为经营性场所的盈利返还剧团。此外,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追加80万元政府购买文化经费。”
省财政负责五个省直国有文艺院团的改制工作,在资金支持方面也一直坚持“只增加,没减少”。参加协商座谈会的省财政厅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张耀霞指出,截至目前,我省对此项工作的资金支持合计有1个多亿。主要包含3870万用于兜底改制后500多名院团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每年给文艺院团发放补贴450万;每年安排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作为转企改制院团商演激励性补助;每年安排1000万服务于文艺院团下乡演出。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资金1780万用于院团的设备改造更新。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迫在眉睫
改制前,省直院团在编职工492人;改制后,转企人员211人,退休221人,调转其他单位60人。因优惠政策导致的提前退休和调转其他单位的人员达原在编职工总数57.1%。柯亨龙介绍道,目前省直院团骨干人才奇缺,其中省杂技团14年未进新人,演员老化严重。
文艺院团发展人才是关键。为此,谢华委员建议,要树立正确、科学的用人观,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切实解决文艺人才“能进能出”和“能上能下”的问题;建立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完善员工参股、社会保障等多元化的收入分配方式;建立优秀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通过企业培训、学校培养、柔性引进等途径解决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人才短缺问题。同时建立省直国有文艺院团与基层文艺院团结对共建活动和演艺人才资源共享,上下互补,柔性引进,解决我省演艺人才后继乏人的问题。 “家有梧桐树,引来金凤凰”。在协商座谈会上,委员和专家们都认为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庄文玥当即表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人保厅将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加强文化领域的人才培养等工作中给予文化院团更多的支持。省编办副主任廖涛在回应中也表示,将积极与文化体制改革地方小组对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发挥编办的职能作用,支持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