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互通 执法联动 案件移转 督导检查 丰台“四个机制”畅通广告监管渠道

13.08.2014  12:00
    “虚假违法广告的治理要取得实效,要形成‘综合治理、长效治本’的监管格局,就需要涉及广告监管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就需要加强相应的制度约束,进而促使治理虚假违法广告机制的形成。”日前,在谈到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时,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副局长张铁军这样说道。

  据了解,为破解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难题,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执法作用,提升广告监管效能,丰台分局着重从摸底排查、甄别类型、研究特点和规律、加强部门配合等方面入手,认真研究探讨,并推动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形成了政府协调、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共识。

  今年5月,丰台分局牵头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市政市容委、区公安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监察局,共同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先后讨论通过了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案件移转、督导检查“四个机制”的文件,并将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列入综合治理重点。

  “四个机制”具体内容为:一是信息互通机制。定期召开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交流监管信息,明确广告整治重点。二是执法联动机制。针对辖区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指导、执法和督查,发挥综合治理作用。三是案件移转机制。各部门按要求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并根据案件查办需要,积极协助出证,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蔓延。四是督导检查机制。强化属地监管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据悉,为保证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紧密、衔接无缝,切实做到信息互通有内容,行政执法及时有效,丰台分局前不久还专门起草并由丰台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的《丰台区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系会议议事制度》,对相关成员单位提出了诸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会议召开前应将拟定的议题及相关材料发送各成员单位,以便各成员单位做好参会准备。与会人员应围绕议题积极发表意见,充分讨论,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等具体要求。

  据丰台分局广告科相关人士介绍,“四个机制”的最大好处是将过去的要求机制化,而机制化的最大好处是,各相关部门需在机制的导向下开展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广告监管合力的形成。也可以说,“四个机制”是“黏合剂”,通过“四个机制”的“黏合”,不仅可以对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还可以因为部门间的紧密配合产生“共鸣”效应,进而引起社会关注,推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