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七组赴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根据省安委会要求,3月8日至11日,由省国防科工办副主任郑正春任组长,省安监局、省国防科工办、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七组,在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
督查组一行深入章贡区、上犹县、会昌县进行督查。督查期间,督查组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近期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批示指示精神,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抽查了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赣州树木园、上犹县陡水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会昌金龙锡业有限公司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在现场对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交流。
督查组对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赣州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两会”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严格了复产复工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督查组就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并要求当地政府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同时,要求赣州市各地、各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统筹部署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复产复工关,严防节后、会后安全生产事故反弹;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按闭环要求对隐患进行管理,确保治理到位;三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各岗位各工种操作行为;四是加强尾矿库管理,特别是汛期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及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