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加强督查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顺畅运行

05.05.2014  12:58

为加快实现“全员、全面、全程、规范”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目标,景德镇市检察院于4月20日至23日开展了一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使用情况督导检查,对各基层检察院是否正确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指导,及时解决了各基层检察院在使用系统时遇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保障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顺畅运行。

督查组先后到乐平、浮梁、珠山、昌江市、县、区检察院进行督导检查。为保证检查活动落到实处,检查组通过先组织各基层检察院的流程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管理员和各有关业务部门的内勤,采取互动提问方式,收集问题并现场进行讲解指导。再分别到各业务部门随机抽选办案电脑进行检查,对使用系统进行执法办案情况、业务流转情况,系统后台运维情况和安全保密工作、身份认证系统、电子签章系统使用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手把手操作,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在检查中,发现侦监业务外来文书登记时,录入执行类回执时会重启侦监案件工作流程的问题,通过后台将该重启工作流设置修改即可解决。同时,督促各基层检察院要将接待辩护与代理工作及时进行网上登记,涉案款物及时网上入库,在案件流转过程中使用提案功能便于法律文书共享。最后,对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设置与高检院执法规范存在相冲突的一些问题,也及时予以记录,为迎接省院下一步的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