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组建议山东建立小微企业专项监测体系

29.04.2014  18:27

  (记者 马绍栋 实习生 马文文) 经过四天对山东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记者从国务院督查组今天在济南召开的反馈会上了解到,我省在发展小微企业方面仍存在统计数据各自为政,融资需求难以满足以及政策覆盖仍存盲点的问题。督查组建议,我省要加快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运行监测体系,防止各部门各自为政导致的“信息孤岛”,为政策制定和落实提供基础支撑。

  “工商部门统计的‘小微企业’,税务部门统计的‘小规模纳税企业’,统计部门统计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银行信贷统计的‘小微企业’,这些口径与国家统一发布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口径彼此之间数据相互孤立,无法共享,影响了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成效的全面评估。”督查组成员、财政部部长助理刘红薇表示,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包含着中型企业,缺乏对小微企业数据的单独准确反映,这不但让财政扶持、税收减免等政策制定缺乏有效依据,而且也影响了各项政策的覆盖面和效果评价。 

  刘红薇认为,各部门的信息孤岛让国家政策制定层面难以把握,如果小微企业统计数据完整,那么税收等政策优惠效果无疑会更好。

  为此督查组建议我省加快建立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统计和运行监测体系,将工商、税务、银行、工信等部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行一个数据两个口径,一个针对主管部门,另增加一个整合之后的相关数据,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