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一综合督查组第二次督查南昌市安全生产工作

22.10.2014  18:09

按照近期省安委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省安委会第一综合督查组于10月22日对南昌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第二次督查。

督查组一行深入生产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安义县香榭大道建筑工地、江西洪安化工有限公司现场的安全设施、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仔细查阅了企业相关资质证照、安全评价、隐患排查检查治理台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企业认真进行整改,属地政府抓好监督落实。

督查组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履职,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常、抓长,把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督查组强调,要做到  “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善于吸取各地区和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教训,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落实防范措施,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