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瞒报个人事项不予提拔应成一条红线

18.07.2015  13:02
原标题:秦风:瞒报个人事项不予提拔应成一条红线

  原标题:秦风:瞒报个人事项不予提拔应成一条红线

  7月15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9起部属单位违反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查处及问责情况。在近期刚刚结束的部机关干部选任工作中,有1名局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和12名处级干部考察对象,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据了解,2014年至今,该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重点抽查共475人,占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干部的11%。其中,有18人(部机关13人、部属单位5人)因所报情况存在较大出入、超过规定的数额界限,本人不能够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证据不充分,视为瞒报而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交通部在开展的干部选拔工作中,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被免职,它为各级干部敲响了警钟:个人事项申报不是儿戏,瞒报者必定付出代价!

  实际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2006年就开始施行。但以往只填报不核实,填好之后就密封起来“以待后查”,使得少数干部有侥幸心理,存在填报态度不端正、填写不规范、漏报瞒报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削弱了这项制度的力量,这也让我们一些干部心存侥幸,不以为然。

  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但是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政策规定的要求,而且是恪守政治诚信和基本政治伦理的必需。因为领导干部手握公权力,其个人有关事项如果一直封闭于暗箱,或者申报不实,很可能妨碍公权力的正确行使,成为滥用职权、贪贿腐化的载体。

  领导干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是无伤大雅的“小节”,而是必须严加追究的政治失信失德行为。道理很简单,如果某个官员是廉洁的,包括财产在内的个人事项是清白的,他有什么必要向组织隐瞒呢?反过来说,如果某个官员在报告个人事项时遮遮掩掩,甚至不惜糊弄、欺骗组织,那就说明他的某些个人事项见不得阳光,极可能存在腐败问题。这就要把一些官员瞒报个人事项当做重要的信号,揪住不放,坚决查清查实,深入挖掘背后可能存在的猫腻。

  近些年来,官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反腐,关键在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的机制。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则是一招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监督的“妙棋”,如果运用得好,能让官员从源头上不敢贪,不想贪,不愿贪。所以,交通部的10多位干部瞒报个人事项未能得到提拔,一点也不冤。个人事项报告不是儿戏,希望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申报个人事项时要“坦诚相见”,不报半点侥幸心理,把它当作监督自己避免腐败的一把利剑。

  稿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