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出台

20.12.2016  22:03

  湖北站讯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努力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强区,形成“创造卓越、运用高效、保护有力、管理科学、服务优质、人才集聚”的发展新格局。《方案》提出十五项举措,联动各机关部门,细化责任分工,以保障强省建设方案的贯彻落实。

  《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积极响应,迅速行动。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继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国务院又一专门部署知识产权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专门发布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涉及28个方面、106项具体工作措施、42个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两个文件的出台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速进入落地实施期。对于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在认真贯彻国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湖北实际,6月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1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1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方案》。

  聚焦问题,找准需求。近年来,湖北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迅速,取得了积极成效,知识产权工作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奠定了坚实基础。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突破,全省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十一五”末的1.1件上升到4.3件;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省拥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8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5家;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先后出台《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环境;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加速推进,全省建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2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10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1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2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18个。但湖北知识产权工作仍然存在专利创造不足,2015年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仅占江苏省的五分之一;企业的知识产权主体地位不突出,2015年全省企业专利申请仅占专利申请总量的49.44%;创新主体的专利运用能力不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等突出问题。

  精准发力,系统部署。围绕湖北知识产权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新需求,《意见》提出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旨在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实现推动湖北科教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湖北经济社会创新发展,为湖北率先进入创新型省份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意见》提出了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积极推进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挥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发展作用、有效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十二项主要任务,涉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多个方面。《方案》将《意见》中的十二项任务、三项保障措施细化为45项具体任务措施,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分工,包括牵头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同时《方案》还设立了全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保证了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及后续工作的量化考核。

  突出亮点,深根细作。围绕湖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意见》和《方案》给予了精准回答,主要包括: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体系;加快科学研究的知识产权产出;健全省、市、县三级专利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快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产权强省量化指标体系。

  《方案》的出台,为保障湖北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了具体明确指引,对全面提高湖北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建设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重大意义。(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张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