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个集体和1名个人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全国先进

01.10.2013  15:33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表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2013〕63号),我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揭晓,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处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景德镇陶瓷学院副馆长鄢春根同志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自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我省知识产权局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2009年成立了由副省长为组长,29个省直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颁布实施了《江西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创新活力,提升了创新效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带动下,我省知识产权局系统将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工作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本次活动共有60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对外合作与协调处 储怡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