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广西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参照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做法,广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28个成员单位调整为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自治区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协助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和科技厅、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后,原自治区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取消;重新明确了各成员单位1名厅级领导作为联席会议成员、1名处级领导为联络员;2016年11月22日,各成员单位首次参加了第十届中国专利周广西活动启动仪式。
下一步,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由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易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