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知识产权战略贯穿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过程

02.03.2016  13:07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决策部署 加快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

  将知识产权战略贯穿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过程

  ——访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 

  近日,上海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也是省级地方政府出台的首个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

  记者:上海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该文件出台的具体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吕国强:《实施意见》的出台是上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作为助推上海“四个中心”建设和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支撑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实施意见》的出台,为上海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大背景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同时,《实施意见》的出台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新要求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上海工作的新要求,是国家作出的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决策。上海将知识产权工作作为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支撑,将《实施意见》纳入上海加快科创中心建设“22条”和一系列配套政策“1+X”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针对当前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难”、“转化难”、“意识弱”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改革措施。该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将知识产权战略贯穿于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全过程,进一步为上海的创新驱动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

  记者: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

  吕国强: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们从2014年8月即开展了知识产权制度改革专题研究及相关政策起草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由市领导牵头,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小组,协调推进研究起草工作。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组织知识产权交易、服务2个专题研究,并多次赴外省市及本市区县、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等开展调研,为政策起草积累了资料,厘清了思路。三是举行专题研讨。通过各类专题研讨班、研讨会,就知识产权与科创中心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反复研讨。四是广泛听取意见。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广泛听取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及领域专家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加强《实施意见》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五是进行专题审议。在反复调研、听取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分别提交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

  记者:《实施意见》起草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吕国强:在《实施意见》的起草过程中,我们的总体考虑是: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主线,深入实施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抓手,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创新要素集聚、保护制度完备、服务体系健全、高端人才汇聚”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我们总的把握是3条原则:一是遵循国际惯例,充分吸收国际通行规则和先进经验。二是聚焦重点,着力聚焦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从服务国家战略高度谋划具体措施。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若干突出问题,围绕“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记者: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具体举措?

  吕国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确保持续创新的重要基础。《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包括: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第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第三,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和调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规则,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民间救济和行业自律机制。第四,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信用标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和普法教育等活动,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记者:《实施意见》如何聚焦解决知识产权转化难?

  吕国强:《实施意见》将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作为重要内容,主要提出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探索建立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二是强化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制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办法,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三是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及相关机制,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

  记者:在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方面,上海将有何举措?

  吕国强:在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推动建立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联盟),研究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规范,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相关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二是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上海知识产权(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专业数据库。三是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加大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强各类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

  记者:上海在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已取得了不少先试先行经验。未来,上海还将有何改革创新举措?

 

  吕国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是确保科技创新建设的基础保障,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创新发展。《意见》提出,第一,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第二,推进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加快推进上海亚太地区知识产权中心城市建设,强化与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共同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知识产权学院等项目,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沪设立“知识产权杰出贡献奖”,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诉讼首选地之一。第三,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国家授权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探索在沪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专利审查中心。

  记者: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上海有哪些考虑?

  吕国强:《实施意见》已经正式发布,接下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工作十分关键。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我们主要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力求形成全市工作合力,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推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形成工作共识,明确工作任务,做好责任分解,确保《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地。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强化与国家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合作机制,力争担当更多先行先试和改革试验任务。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积极宣传介绍《实施意见》的意义以及主要内容,营造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良好生态环境。 (知识产权报 记者 王宇 通讯员 聂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