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部署2016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12.04.2016  12:59

  江苏子站讯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6年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申报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条件为江苏省境内高校,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高校领导层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专(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较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基础;能够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人员、经费和物质保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拥有较多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2015年专利申请量或授权量在江苏省高等院校中排名前20位。符合条件的高校,可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报,经省辖市推荐上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择优确定今年的试点高校,并为每家试点高校提供一定的试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试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人员培训、调研等相关工作。
  
  据了解,江苏省自2014年起开展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旨在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目前已在省内东南大学等9所高校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据统计,2015年江苏高校的发明专利授权量和有效发明专利量分别位居各省(市、区)第一位、第二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