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01.10.2013  15:34

     

      3月29日,“九江学院—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试点工作验收会议”在九江学院召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成立了由省市知识产权局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列入第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九江学院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进行现场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验收小组成员、九江学院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利发明人代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九江学院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九江学院校长甘筱青会前接见了验收小组全体成员。验收小组组长、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赖光松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九江学院知识产权试点领导小组副组长、校长助理杨耀防代表学校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会上,九江学院知识产权工作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严平教授代表学校向验收组报告了九江学院三年来的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验收组在认真听取汇报、考察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现场咨询的基础上,经过讨论评议打分,一致同意通过了验收,验收等级为优秀。省知识产权局专职副书记葛松如代表验收组宣布了验收结论。验收会议由九江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胡雄彪主持。
      九江学院是2006年3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第三批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在全国同类普通高校中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试点单位的仅此一所。自列入试点单位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知识产权管理与学校教科研的有机结合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培养了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立健全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校园内知识产权氛围日益浓厚,师生中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建立了激励机制,推动了科技创新和创新成果的产权化;在知识产权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专利应用、开展知识产权评价和专利战略研究等方面都作了有益的探索。通过试点,师生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学校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专利申请量快速增长,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取得可喜成绩,知识产权制度对学校的发展进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验收组认为九江学院的试点工作为全国同类普通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为我省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增强创新能力树立了一个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