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印发《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17.03.2017  17:35

  北京站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北京市政府于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0件,PCT国际申请年申请量达到13000件,商标注册量达到55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到83万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度金额达到10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达到100家。
 
  瞄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的目标,《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在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方面,《意见》指出要积极创新、推进改革。支持中关村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上先行先试,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搭建面向双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见》更加聚焦体系建设和大保护格局。要建立市、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三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在有条件的优势产业聚集区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中心,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

  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方面,《意见》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和产业发展的融合。要研究制定《北京市重点产业专利创造指南》,加快构建平台、机构、基金、产业等多位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产业指导目录,通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老字号品牌建设、中医药知识产权成果产业化等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

  在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方面,《意见》更加强调服务模式的创新和资源优势。要重点建设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培育“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新模式,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体系。

 

  在规划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方面,《意见》部署了五项重点发展工程。完善“一局三地”合作会商机制,打造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示范区;规划“三大科学城”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关村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打造知识产权领军企业;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建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引领示范作用强的知识产权强区。

  在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方面,《意见》更加突显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要加强对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指导;设立知识产权国际注册政策和法律中心,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网,帮助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北京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