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乡村教师将享住房保障

07.03.2016  11:09

  

  今后5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将建立健全乡村教师长效补充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将把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优先分配,这是近日出台的《石家庄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明确的。

  根据计划,石家庄市各县(市)、区政府将把乡村学校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由当地政府统筹规划,在乡(镇)政府所在地修建,并享受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纳入住房保障范畴,同等条件下优先轮候、优先分配。同时,继续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工程,切实推进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争到2020年,帮助2000名乡村教师解决周转住宿问题。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2.29 记者 郭建军 通讯员 郑羽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