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治理、变“废”为“宝”
近几年,寻乌县借助《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稀土废弃矿山这篇大文章,取得了显著效益,实现了“一石三鸟”的效应。
寻乌县位于江西赣州东南部,是世界上最大的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区之一。也是全国最早开采稀土的县之一,稀土开发在为我国稀土工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受落后生产工艺和粗放管理模式影响,造成了资源浪费、水土流失、矿区沙化、环境破坏等诸多问题。据统计,该县废弃稀土矿山达40多处,总面积达20.4平方公里。近年来,该县牢牢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支持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历史机遇,积极探索废弃稀土矿区治理新模式,“变废为宝”。使废弃稀土矿区的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10%提高到80%,昔日满目疮痍、寸草不生的废弃稀土矿区变成了绿树成荫的“花果山”,原来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的稀土尾砂变成了群众致富的“聚宝盆”。
一、主要做法
1 、遵循“四项原则”。 把矿山环境整治和矿山资源利用相结合,立足多元利用,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宜工则工”原则,将废弃稀土矿山整治为农业、林业、工业用地等。据统计,全县已累计完成废弃稀土矿山治理6平方公里,恢复耕地3000多亩、林地2800亩、平整工业用地2000多亩。
2 、实施“两大工程”。 按照轻、重、缓、急,首先抓好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严重的重点恢复治理工程,通过工程和生物治理措施,恢复矿区整体生态功能,提高矿区经济效益。
一是实施土地复垦治理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变”、“换”等有效措施和土地“增减挂”等项目,对集中连片、权属清楚、宜开发为旱地的地块进行优先治理,充分利用废弃稀土矿山资源。主要是通过对废弃稀土矿区土地整治,新增林地、耕地及建设用地面积之和不少于治理区域面积的80%,其中耕地和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治理区域面积的45%;通过增设相应的蓄排水等设施,消除废弃稀土矿区和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废弃稀土矿区地质环境。据统计,仅石排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完工后,就增加建设用地6818亩,直接增加土地收益5亿元以上,可有力解决该县工业用地不足的矛盾,为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经济区产业转移提供承接基地。
二是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对不适合建工业园区的地块,探索发展绿色产业或因地制宜进行生态修复治理。主要是通过对废弃稀土矿区种植较耐旱的按树、湿地松、胡枝子等树种,套种适合稀土尾砂区生长的混合草种,对矿区进行植被恢复;通过采取整地挖穴,回填容土,下足基肥的方法,在适宜地块种植柑橘、脐橙等经济林木,提高矿区经济效益;植被覆盖率由原来的不到10%提高到80%以上。
3 、发挥“三大作用”。 坚持以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以典型示范和以点带面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三大作用,努力提高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和水平。
一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成立了废弃稀土矿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废弃矿山治理示范项目建设指挥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开展废弃稀土矿区植被恢复、种植果树、土地开发利用综合治理等试点工作,累计投入治理资金达4.5亿元,矿区植被得到逐步恢复。特别是紧抓《若干意见》出台的历史性机遇,2012年以来,重点争取到了国土资源部、国家财政部下拨石排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2-2014年度)到位资金3.93亿元、国土江河综合整治东江流域试点等一批重大项目。
二是发挥部门配合作用 。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县矿管、国土、水保等部门项目资金,全力打造废弃稀土矿区综合治理示范工程。矿管部门牵头对全县废弃稀土矿区进行调查摸底,形成了专题调查报告,为推进矿山治理奠定了基础。由矿管部门组织实施的石排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已完工,完成治理面积3765亩,新增工业用地面积2000多亩,全县累计完成治理面积9620亩。国土部门结合土地复垦治理和土地“增减挂”项目,对废弃稀土矿区进行开发治理,完成稀土矿区复垦面积780亩、增加耕地面积2825亩。水保部门通过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和小流域治理项目,对废弃稀土矿区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综合治理面积达3100亩,种植混合草400亩。
三是发挥社会支持作用 。为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寻乌县采取信贷资金、技术、种苗“三优先”举措,大力鼓励农民在水份和肥力相对充足的废弃稀土矿区栽种果树、治理水土流失。特别是在废弃稀土矿山成功进行的“稀土尾砂区种植脐橙试验”,为推广稀土尾砂种植经济果木林模式打下了良好基础。近几年来,累计投入民间水保资金7.28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2万亩;吸纳社会资金6000多万元,种植果树5000多亩,实现年利润超2000万元,部分矿区已形成了乔灌草、果林木相结合的立体型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的双丰收。
二、主要成效
寻乌县利用废弃稀土矿山打造工业园区、发展绿色产业以及全方位的生态修复,探索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路子,较好解决了环保与发展突出的矛盾问题。
1 、恢复了生态坏境。 寻乌县探索的利用稀土废弃矿山治理模式,把环境问题与工业平台问题,给予了“一篮子”解决。比如,通过实施石排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一是可以减轻矿区下游地区农田及河流70%的尾砂淤积,减少矿区水土流失,遏止土壤砂化面积继续扩大;二是通过综治治理,原废弃稀土矿区的植被覆盖率,将由治理前的10%提高到80%以上。
2 、破解了用地瓶颈 。 寻乌县山地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5.6%,可用工业用地少之又少,通过利用稀土废弃矿山打造工业园区,有效解决了该县用地问题。比如,石排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2012—2014年度)实施完成以后,可新增建设用地6818亩,为寻乌工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用地保障,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进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目前,已成功打造了占地7000多亩的石排工业园区,吸引了恒源科技、弘昇稀土、新闽泰陶瓷等10多家稀土精深加工、陶瓷建材加工企业落户。
3 、改善了人居环境 。 寻乌县探索的利用稀土废弃矿山治理模式,不仅统筹解决了环境与发展的矛盾问题,也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一是消除了安全隐患。通过综合治理,消除了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改善了生活环境。原来寸草不生的凄凉之地成为厂房林立、绿树成荫的工业带。三是保护了东江水源。通过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取缔池浸和堆浸落后生产工艺等方式,实现了东江水源水质稳步提升。
4 、实现了经济效益。 废弃稀土矿山治理后,一方面,可对稀土尾砂进行回采和利用,利用稀土尾砂发展陶瓷建材产业,积极消除稀土尾砂带来的危害。另一方面,可对远离交通要道、又靠近输变电站的地块,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废弃矿山发展光伏产业。从目前情况测算,仅石排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示范工程一期工程,产生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一是可新增建设用地2370亩,按寻乌县每亩16万元的建设用地出让价格计算,新增建设用地直接收益3亿以上。二是可遏制70%的尾砂淤积,呈现显明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是可新增林地855亩、耕地1995亩,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更为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