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昌大加大研究生教育奖助力度 建立多元奖助政策体系

24.02.2014  16:31

记者从南昌大学获悉,为深入体现“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让“惠民生”的具体举措惠及更多学生,南昌大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和全省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2014年起,加大研究生教育奖助力度,建立以学业奖学金为核心的研究生动态资助体系。

一是启动学业奖学金。根据教育部的规定,2014级研究生实行全部自费,为此,学校决定每年评定学业奖学金,除按照规定不能参评的外,博士研究生全部获得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可完全冲抵学费;硕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的比例为10%,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的比例为50%,可完全冲抵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人)的比例为40%,可冲抵一半学费。

二是鼓励申报奖学金。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成绩优异的硕士每人每年最高可获2万元国家奖学金,博士每人每年最高可获3万元国家奖学金;研究生还可以参评学校设置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社会资助类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等。

三是提高助学金标准。学校决定将所有在学制内的研究生普通助学金(生活费)标准从原来的人均220元/月左右提高为:博士生1000元/月,硕士生400元/月。从2014级开始博士生1200元/月,硕士生500元/月。

四是拓宽补助渠道。研究生通过参加“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活动能获得相应补助。学校还通过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方式,对家庭困难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帮助,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