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乱矫正莫把“不为”当“不能”

01.09.2014  17:48

[一周聚焦:知识产权法院]

法院专门化揭示司法改革现实导向

酝酿近二十年,中国知识产权法院终于迎来破壳一刻。8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议的《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知识产权法院成为继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海事法院之后,我国新出现的另一种专门人民法院。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消息传出后,舆论普遍认为建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障人民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举措。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易继明撰文称,“知识产权法院从设想到即将成为现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体现了我国不断提升并被期冀能够成为社会发展动力的科技创新能力”。

法律的制定往往带有滞后性,如何协调好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经济中的创新活动的关系,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不可回避的问题,“而法院的裁判活动恰恰起到了这种协调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审查部高级审查员何春晖认为,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就是为解决这种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不一致性,就是知识产权法院对创新型社会作出的重要贡献之一,也就是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

当然,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法院体系的建立还需要一个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在中国网发文,此举牵动着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之间职能的明确和划分,必然对我国现行司法体系必然造成某些冲击。在探索建立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进程中,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仅仅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过程中迈出的稳妥第一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也强调,只在北、上、广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是为了防止一哄而上,但远没有达到改革的理想目标,改革的第一个目标是破除地方化,所以设立知识产权法院要实现跨区域管辖的目标,第二个目标是解决专业化问题,建议下一步再设立两三个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受理技术类的二审案件。

今年6月,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曾强调,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因此,在新一轮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法院将成为观察司法改革的一个窗口。

知识产权报》评论道:知识产权司法体制直接关乎到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科技体制改革的成败,是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性和迫切性的集中体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技术创新的保障,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导向,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

[一周关注:教材删诗风波]

教育改革要“开门立法”不要“闭门造车

中小学开学在即,上海市小学一年级第一学期新版语文课本被发现变“”了,每个章节后的“古诗诵读”部分共有8篇古诗被删除。“此举使教育变得世俗!”上海语文教材删除古诗的新闻曝出后引发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愤慨与不解,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微博直言“反对”,央视主持人赵忠祥也感叹,“诗书礼乐易春秋,诗为首;经史子集,诗经为首。这是国学框架。让孩子背几句诗吧。

减负就非得拿古诗“开刀”?上海浦东新区机关干部、“宝宝念诗”微信公众账号发起人韩可胜认为,诗歌是韵文,即使当顺口溜,也比一些课本中保留的现当代文章更容易记,也更让人终身受益。而网友“大懒虫一只”也在感怀颇深:古诗文年经小时肯定要背,根本不必懂,在后来的某年某月某情某景中,忽然觉得有些感觉找不更好的语言形容,而当年背过的诗文恰恰就涌现出来,那时会有热泪盈眶的感觉。

新教材对古诗的一律删除,是对传统文化的粗暴割裂,也是一种教育改革的矫枉过正”(《西安晚报》)。在“删古诗”引来“删文化”的巨大责难之际,上海市教委紧急回应:小学一年级教材古诗并未退席,只是不再以书面形式呈现在教材中。古诗的学习是通过课前两分钟、语文拓展课和学科活动等时间,以学生听录音磁带或跟着教师示范进行诵读的方式进行。原来,所谓“删除古诗”不过是一种教委自我调整的变相迁移。

于是,沪上著名都市报《新闻晨报》在27日头版上立场鲜明地表示,“古诗跳出课本,恰为深入心田”,力挺教育部门:上海将古诗从小学一年级第一册《语文》课本中删除,但保留在听力教材中,既达到了减负目的,又能激发学习兴趣,还规范了教学方式。

莫让片面浮躁的议论,阻碍了教育改革的脚步”,《京华时报》也呼吁舆论且慢担忧:如果不被“标题党”绑架,就会知道,为了避免学生被要求背诵默写,这几首古诗只是没有印在课本里,并没有退出教学。光明网也意识到:如果只是让大脑浅层对这样的五言绝句进行条件反射式的填鸭,这是否又是教育的初衷呢?不具备古诗充分消化能力的他们,也怕会有模式化教育之后的反感。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上海小学语文一年级教材删除全部古诗就是错误的,因为教材好不好,不是我们这些站在教学之外的人最有发言权,而是参与教与学的老师和学生最有发言权,他们最懂得什么样的教材最受欢迎,什么样的教材最能达到教学效果。

必须明白,无论是大而泛的教育改革,还是具体化的教材修订,于公于私都不是得过且过的小事,此次“删诗风波”就是教训。新华社《新华每日电讯》援引专家说法称,“教材改革应给家长、学生更多发言权”。

语文课本瘦身是一件大事,既然是大事就得问计于民”。有媒体建议上海市教育部门,要讲究教材贴近实际的教育效果,就必须“开门立法”。对教材好坏的评价,应该面向社会,既吸收名家学者的意见,也参考教学者、学生的意见。不然,“没有这些,再大胆的教材改革,也只能是闭门造车者的一次游戏”。

[一周人物:马瑞雪]

报复性”拒诊无助医患和谐

最近,一起非典型性医患纠纷事件在沪上流传引发网友密切关注。日前,一名女子于带着5岁大的骨折女孩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看病,在未挂号的情况下冲进诊室要求优先治疗,值班医生拒绝,女子在争执中失控将医生抓伤。而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骨科主任马瑞雪在个人微信上发布声明“我的科室将不再为该女子的孩子提供继续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同时“求扩散”。

拒诊声明”发出后,媒体跟进,网友热议,很快观点阵营分化为极端两派。“医患不应是敌人,也绝不应是仆主”,不少网友在第一时间站到了医生一边。网友“contempcrush”留言,“不要说什么无辜,医闹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才泛滥成灾的。医生有人权,医院有秩序,法治不够人治来补,支持马医生.”网友“我是MISS南”赞同:“只要弱势,主动犯错方不用受到任何惩罚”是一种社会现象。比如这个女人主动犯错,但因为有孩子,所以医院不给她孩子看病还有人指责医院。这事我觉得这个科室的主任蛮有骨气的,是要保护自己的医生呀。

国内著名医疗社区“丁香园”也在第一时间关注此事,发表了题为“马瑞雪主任有权利拒绝”的微信评论: “有伤医行为在前,且在调节过程中态度恶劣,双方已经失去了基本的信任,没有基本信任的医疗服务关系,对医患双方都不利……而作为一个新时代的手艺人,在患者无需急诊处理且自己受到暴力威胁和不被信任的情况下,医生有权利拒绝。

与此同时,在“医者父母心”的传统理念影响下,一些网友对“拒诊声明”表达了不解和困惑,“ 在何种情况下,医生可挑选患者、拒绝治疗?”网友“心理学张侃”认为,“无法治的最大特征正是‘以恶治恶’,还觉得有理。不仅是其自己这么认为,公众多数也认同。她打人和妨碍对其他病人的抢救,应依法处置。身为医院哪有不给治病的?

显然,涉事女子爱子心切的情绪可以理解和接受,但因为情绪激动冲击正常医疗秩序,继而暴力出手的行为则得不到任何情理、法理的认同。否则人人效仿,“秩序焉在?医生的权益又如何保障?”。

不过,医生一纸带有维权性、赌气性、报复性的“拒诊声明”真的无可辩驳,值得满堂喝彩吗?《京华时报》主笔王石川在质问引用医学行业道德倡箴言《希波克拉底誓词》中的一句话——“无论何适何遇,逢男或女,民人奴隶,余之唯一目的,为病家谋福”,发表观点表示:医生不管是出于气愤,还是规避纠纷,如此声明都不够宽厚,也违背了职业伦理,“医生没有挑选病人的权利,更何况被拒绝的不是抓伤医生的女子,而是患病的小朋友”。

如今的医患纠纷“一点就着”,“医患关系”正有不断异化为“医患矛盾”的危险倾向。医与患之间的拉力战,因为谁都不愿“一笑泯恩仇”,才将敌对死结紧紧绷住。回头再看那则充满悲愤、委屈和决然的“拒诊声明”,可以料想,在已经发生极端失控事件后,缺乏理性和耐心的“针锋相对”,无疑会给医患双方带来短期或长期的二次伤害。

医与患本是在同一个战壕里对抗疾病、以重获健康为终极目的的亲密战友。只是在现实面前,医患和谐的实现、医患死结的松口,恐怕也非一日之功。在破解矛盾的当下,医者、患者乃至全社会的“旁观者”均责无旁贷,莫忘记,医患关系的异化、医患矛盾的叠积,就是因为一个个看似孤立的个案量变导致。

四川网友“堂吉伟德”有话告诫医生:权利当然需要争取,但责任却不能放弃,若以责任为要挟,以达到争取利益和权利的目的,那么就是一种公然的胁迫,不仅得不到道义的支持,也难以获得规则的认可。医生赢得尊重、获得信任需要靠“一线战斗”,而争取权利、求得理解同样需要“一如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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