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硬兼施”才能避免带薪休假“选择性生长”

09.08.2015  12:01
原标题:“软硬兼施”才能避免带薪休假“选择性生长

今年以来,中国高层多次公开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为推进政策落实,部分地方政府相继出台细则。但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带薪休假已经开始趋于“强制性”,拟将休假情况与单位、个人的考核、评优等挂钩,这是制度善意还是矫枉过正,引发讨论。(8月8日中国新闻网)

官方年内五提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一方面显示出政府对职工的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带薪休假制度的运行和落实弊病。而在带薪休假现实的制度体系中,既有顶层《劳动法》的原则规定,也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法律保障,但落实起来却依旧千差万别,甚至大打折扣。

根据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从不同的落实主体不难看出,带薪休假仍具有选择性地生长,原因也不外乎两点:一是中小企业承担成本能力有限,盈利手段单一,带薪休假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企业既有成本与利润的二次调节,在以企业主主导话语权的运行模式下,如果连“休假”都成了奢谈,更遑论“带薪”了。

二是“休假权”与“饭碗”打架,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一份报告称,42.4%的职工“不休或未休完带薪休假”的原因是“担心休假影响前途”。换言之,除了企业本身不主动落实的原因之外,职工“不好意思开口”,担心“领导有看法”,最终演绎成不休假是常态,从某种视角来看,这样的常态何尝不是种病态?

因此,在现行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想要改变带薪休假在实际操作中“落实难、执行差、监督乏”的现实难题,还应当从“工具箱”中取出更加有力且对口的工具,“软硬兼施”,改良带薪休假“选择性生长”的现实土壤,让带薪休假真正成为普惠。带薪休假,政策设计饱含善意,制度初衷充满温情,但在落实上却打了折扣,不少职工享受不到休假红利,感受不到带薪休假制度的良苦用心,而这也正是各地出台配套休假“硬规定”让制度真正落地的原由所在。

刚性的“硬规定、“硬执行”少不了“硬执法”、“硬监督”。带薪休假难落实,除了上述分析的两方面原因外,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违法成本过低甚至为零”。目前来看,所谓的强制“硬规定”仍旧局限在机关事业单位,而对中小企业职工而言,一方面是迫切期待管理部门给出休假制度规范的细则,另一方面是通过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增加检查带薪休假执行环节、督促规范企业落实等“硬举措”来改变困境。

当然,“硬举措”需要“软着陆”,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在年度目标任务里多了一项“落实休假比例”,一方面,以看得见的数据来进行刚性考核,避免职工休假时的羞答答心态。另一方面,对落实带薪休假人数给予一定适当比例,以可调机制进行休假“软着陆”,既保证职工带薪休假权利,又充分考虑在特殊情况下不休假的自由,这样才不会矫枉过正,真正避免“一刀切”。当然,诸如“对应休未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3倍支付报酬”一类的弹性举措,都不失为一种柔软的休假调节工具,只有在休假执行上“软硬兼施”,才能避免带薪休假制度“选择性生长”。

文/高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