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学前教育安全工作扎实有序

30.06.2015  16:16

  ●华晓林李晋华

  于都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县学前教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调研发现,该县各级各类学前幼儿园现有542个,其中公办示范幼儿园1所、公办附属幼儿园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班、支教点)317所、民办幼儿园223所。全县有223所幼儿园进行了登记,符合要求进行注册备案的有192所,要求停办取缔17所,责令限期停止招生14所。当前,该县学前教育安全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到位”,即幼儿园安全设施建设不到位、内部管理不到位、周边管理不到位、部门监管不到位。建议:

  疏堵结合,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新的情况,对原有的规划布局进行适当调整。应按照现有人口分布、集居和已有幼儿园的容量进行测算,按照就近原则、标准规模,调整或增设公民办幼儿园网点。办园许可审批前的筹设许可应从严把关,坚持做到对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筹设的幼儿园一律不予认定和审批。鼓励在规划网点内新建有规模、上档次的大型民办幼儿园,停止审批规模小、无发展后劲的幼儿园,特别要严禁在居民区租房办幼儿园。加快实施公办中心幼儿园项目建设,并加快实施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和附属幼儿园建设,发挥公办幼儿园示范作用。

  强化监管,促进安全设施达标。重新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食堂卫生、校车是否达标。对公办的中心幼儿园及学前班、支教点,加强物防设施建设,将天网工程纳入中心幼儿园招投标内容。严格按食堂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到位,由药监局验收合格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落实校车购置县级补助,促进新校车正式全面使用。建立幼儿园安全验收通报制度,将安全检查后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幼儿园通过电视台公布,促其整改。建立幼儿园消防年审制度,每年委托有专业资质的部门对幼儿园进行一次消防审核,对不达标的进行限期整改。

  加强引导,促进管理制度规范化。督促幼儿园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重点是消防演习制度;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品及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等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及安全考核制度等。通过加大检查处罚力度,督促幼儿园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考虑幼儿园从业人员不稳定等因素,分部门分层次每学期对幼儿园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加大整治,排除周边安全隐患。由城管局对县城较大规模的幼儿园周边进行划线管理,杜绝小摊小贩摆摊;由交管大队负责入(离)园时间幼儿园附近禁止停车,防止堵塞交通;对幼儿园周边不安全建筑进行排查整治。对乡镇中心幼儿园包括学前班、支教点的幼儿上下学要建立家长接送制度,防止幼儿上下学路上出现交通事故或溺水事故。

  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领导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直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履职责任倒查制,若发生事故,根据职责分工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考核,将该项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综治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提升工作力度。 (作者单位:于都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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