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22.12.2015  12:10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我省开始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重新核发《江西省行政执法证》和《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新式“两证”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此项新规使得省政协委员的建议最终落实。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执法环境的不断变化,加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滞后,在我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执法中的乱执法、滥执法和“钓鱼执法”也时有发生。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九三学社省委会和熊彤委员均对行政执法给予了特别关注。

  九三学社省委会提案《推进我省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建议》认为,从条块分割的单一部门行政执法向行政综合执法迈进,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立足我省实际,九三学社省委会从结合大部门制整合执法资源、合理界定综合执法机构职责范围、强化综合执法属地化管理、建立规范的公务合作制度、加强综合执法机构和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等5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熊彤委员的建言角度则更加具体,她在提案《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建议》中认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内在要求。行政执法之所以一直处于“风口浪尖”,主要由于一些政策法规处罚幅度过大,有些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体制不顺,并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如何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熊彤建议着力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上下功夫。

  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省政府法制办第一时间认真答复办理委员提案。据悉,在对外省学习和省内调研,以及对我省行政执法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府法制办草拟了我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时,省政府法制办强化行为规范,2014年共重新梳理392条行政处罚条款,78部法律法规,涉及25个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切实解决裁量空间大,同案不同罚的问题;同年全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受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1396件,有效防止乱罚款乱作为。省政府法制办表示,下一步将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进行系统考虑,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执法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综合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行为,并抓好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力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杜宁)

让协商文化飞入寻常百姓家
  “培育‘赣事’好商量品牌,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政协新闻网
解决烦心事 笑迎高铁来
●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