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核准首批3所高校章程 确立校长治校教授治学

15.09.2014  19:54

人民网南昌9月15日电 (肖成)本网15日获悉,江西省教育厅已核准首批3所高校章程,这3所高校分别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表示,此次核准的3所高校章程,除了具有诸如学校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共有的一般特征之外,还确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模式,明确了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教授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和决策机制,充分尊重学术权利和民主权利。

在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方面,章程明确学校重心下移,向二级单位释放自主权。下设二级学院实行“党政联席、院长负责、专家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模式,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实行院长(所长或中心主任)负责制。

此外,章程还凝炼了办学理念,将办学特色、办学目标、大学精神、校训等内容写进了章程。如:江西财经大学章程第二章“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较好地阐述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体现了江财元素和组织创新,设立了董事会、教育发展基金会,规定了校园开放日,拓展了办学空间。

在3所高校章程中,都有明确学术委员会是校内最高学术机构,并要求控制担任党政领导职务人员比例。“此举将有助于推动高校去行政化。”杨慧文表示,要发挥好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提升高校学术水平。

目前,除去章程已被核准的3所高校外,江西还有8所高校向江西省教育厅递交了章程草案、提出了核准申请。杨慧文表示,首批高校章程核准后,江西省教育厅将在今年10月、12月核准江西省高校第二、第三批大学章程。到2015年底,完成江西各高等学校制定章程的任务。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它综合规范着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治理结构以及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各个方面的制度和活动,是高等学校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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