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县(市区)创建“镇村公交”示范县

12.03.2017  09:32

  近日,在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组织召开的2017年江西省四好农村路“镇村公交”示范县评审会上,评审专家根据各申报县(市、区)农村公路建管养具体情况、已开通镇村公交的情况以及开展示范县建设基本情况进行评分,拟批复井冈山市、余江县、万安县、定南县、新余市渝水区为2017年江西省四好农村路“镇村公交”示范县创建单位。下一步,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核定后,省财政将补助专项资金推动这5个县(市、区)镇村公交发展。

  据了解,我省于2015年投资3000万元开始在南昌县、樟树市等地开展镇村公交试点工作。试点地均降低镇村公交线路票价,其中上犹县平均票价降低了50%,丰城市开通了免费公交线路,樟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客运票价一元制,方便了当地群众出行。在此基础上,我省于2016年启动第二批镇村公交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示范带动下,全省各地通过政策措施引导公交企业延伸公交线路,或对农村客运班线进行公交化改造,不断提升农村客运通达水平。2016年,全省共计新增通客车建制村152个,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年度任务数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