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玲:社会救助应走在“自断双脚”前面

14.05.2014  10:55

  2014年1月份,安徽定远县严桥乡44岁的刘敦和生病了,先是双脚起水泡,接着浮肿、发黑发臭。然而,他家里没钱,新农合也未办理,就一直没到医院检查治疗。前不久前,他实在无法忍受疼痛,用摔碎的茶杯碎片将自己双脚割掉。目前,刘敦和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已经住院治疗,当地民政部门也在积极帮其筹款。(5月13日中国新闻网)

  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公民给予无偿救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可以看出,社会救助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对于小时候患过脑膜炎,至今讲话还不利索,父母亲去世已近20年,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都成家了,小弟在外打工七八年都没有回家,因为家里很穷,至今还是单身的刘敦和,基本属于无依无靠、劳动能力有限的人,这样的人应该早就已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而且现如今还有大病医疗救助政策,国家为困难群众提供的基础性保障也算较为全面,为何刘敦和还会陷入没钱治病而自断双脚的困境?

  一是,要看到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确实有待健全。面对农村的贫困现实,并没有权威性的贫困数据,各级政府、民政部门虽目睹了贫困现象的存在,但对贫困人口的人员结构、贫困程度和总量状况却基本“心中无底”。基层地方政府还未把社会救助视为一项系统工程,也未能建立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农村社会救助的标准不尽合理。由于财力有限,各地往往将救助标准压得很低,以目前的物价水平,难以有效维持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特别是那些体弱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和主要劳动力患病的家庭,生活景况更为艰难。

  更重要的是,确定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时,存在暗箱操作,走后门,找关系,这就使得那些有关系、但并不贫困的人拿到国家的补助,而真正贫困的人,却只能眼巴巴的望着。在救助对象的确定和管理上,随意性和不规范性严重,使得好钢用不在刀刃上。

  要想杜绝“自断双脚”的悲剧重演,就要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系统的整体功能远大于系统各个单位功能的简单相加,建立新型的农村救助体系,着眼于整个救助系统的功能,提高整体救助效果,使各项救助相互兼顾、协调衔接,并和社会帮扶、优惠政策、社会捐赠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发挥整体功能,协调推进,切实做到让社会救助走在“自断双脚”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