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 百姓最盼民生问题得解决

23.12.2013  12:30

  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题: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百姓最盼民生问题得解决

  中新社记者 马海燕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不到一个月,教育部公布考试招生改革时间表:2014年上半年,国家发布总体方案,各省(区、市)最迟2014年年底前出台本地区具体实施办法;2017年总结经验,推广实施;2020年基本形成新的考试招生制度。

  与此同时,各地正就“单独两孩”政策进行调研论证,准备明年各地“两会”时进入议题;上海等地开展渐进式延迟退休探索,由多个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制定的养老制度改革方案已形成10多份报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汇总,并将适时向社会征求意见。

  事实上,过去一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采取措施保障普通民众“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例如为学生减负、推进教师轮岗、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北京等地开始试点高考英语减分、语文加分改革;部分医院增加挂号费减少医药费,促进普通病在社区医院得到分流;全面推进公租房廉租房,让低收入群体有体面的居住条件;各地普遍建立PM2.5监测点,及时公布空气污染指数,启动应急预案等等。

  然而,大多数普通老百姓依然认为,看病很难很贵,孩子的书包很重好学校难进;排队进入“限价房”轮候区四五年的“夹心层”眼看当初商品房的价格变成如今限价房的价格,却依然没有摇号的迹象;而灰蒙蒙的天更多了,超市的东西更贵了,出门更堵了,更是每个人每天都面临的现实。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张秀兰告诉中新社记者,改革的实践与老百姓的期望值确实有很大差距。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生育、住房、环境……这些与普通人生活休戚相关的社会领域,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正进入一个矛盾凸显期和集中爆发期。“人们都习惯于骂人而不是找答案,对中国社会的问题,人人都能说出一二三四,都是社会学家,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

  随着11月中旬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一个新词“社会治理”进入公众视野。从学界到媒体,都寄希望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能促进社会领域热点问题的解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李路路还记得从“社会管理”的提出到“社会治理”不过10年: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五个统筹之一“社会建设和管理”;2007年十七大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概念;今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

  曾几何时,“社会管理”还容易让人与管理敏感、边缘、不稳定群体联系起来;经过10年发展,如今“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一个大众普遍接受的概念,在此基础上提出的“社会治理”只有一个月,新概念所体现的各方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美好生活的意愿已被寄予厚望。李路路认为,从“管理”到“治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从强调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上下互动、国家与社会相结合的“治理模式”。

  在李路路看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紧密相联,还需在社会保障与民生建设、社会冲突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完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及监督体系等方面进行大量探索和创新,才能实现既保持社会秩序、又增强社会活力的目标。

  张秀兰也认为,过去一年的最大收获是解决了“社会治理”这个理论推进的大跨越问题,剩下的是有条不紊地推进实践。只有政府、个人、家庭、企业、社区各司其职,共同推进问题的解决,最终才能达到共同治理、合作共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