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服务有了“吉安标准”

27.10.2014  13:36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服务,一直是吉安城里的一道靓丽风景。作为志愿服务主体的志愿者,则一直用以城市主人翁的姿态践行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广泛扎实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10月24日,全市志愿服务制度化推进会暨共产党员志愿服务工作座谈会召开。会上,《吉安市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标准》(试行)(下称《标准》)正式出台。据了解,这也是吉安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社区志愿服务标准。

    社区,是城市基层管理末梢,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场所。社区志愿服务,则将关爱的目光聚焦于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身上,主要为其提供家政、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服务。近年来,吉安市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社区志愿者达35683名,每年开展各类志愿活动万余次。此次出台的《标准》,将有助于将志愿服务推向制度化、常态化、信息化。据了解,《标准》主要涉及“十个有”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要有志愿服务工作站办公场地和牌匾(一站),有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一队),有志愿者证(一证)等。同时,要按统一记录内容、格式和方式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记录,为嘉许回馈提供依据。《标准》提出,社区要为志愿者详细记录服务时间,并提出星级认定建议意见,服务满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达到1500小时以上的评定为“志愿者之星”。三星级以下由社区认定,四至五星级由县(市、区)文明办认定,“志愿者之星”由市文明办认定。会议要求,要建立志愿服务与社会认同相对接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和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且表现突出者;要支持鼓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年度考核、评优表彰、入党转正、提拔使用中,同等条件下向志愿者倾斜。社区志愿服务“吉安标准”的出台,释放出了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统一规范的积极信号。

    志愿服务制度化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突出重点,久久为功,围绕制度化、常态化和信息化建设来推进各项工作。会议要求,要依托江西志愿服务网、吉安志愿服务网,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力争年内全市注册志愿者达到15.2万。同时,要建立志愿者培训管理制度,分级分类分期组织,做到所有注册志愿者都参加培训。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在每个城市社区全部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工作站站长,每个站的办公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参与志愿服务作为主动追求,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会上,市民政局、吉州区、市供电公司、吉州区太平桥社区以及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五家单位,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