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聘请首批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服务群众效果好

04.03.2015  12:01

“以后我们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难事就找你们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你们懂法律、会办事,帮忙解决了实际问题,让我们少跑了路。”日前,在宜春市上高县正阳居委会的李大叔在得知自己向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反映的其被诈骗后公安机关未及时立案侦查的情况,已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后,高兴地对其所在居委会的检察联络员郑主任说。

2014年,宜春市上高县检察院在总结乡镇检察联络员的经验上,探索设立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制度,从全县18个社区、工业园区聘请了18名在群众中威信高、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关心检察事业的人员担任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负责反馈社情民意、提供案件线索、参与化解社会矛盾、检察宣传服务、监督评价执法办案等职责,发挥民意收集反馈员、法制宣传员、矛盾协调员、检察监督员的“四员”作用。

为保证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的桥梁纽带作用能够真正发挥,该院为设置了多条反馈渠道。联络员可将收集到的线索、意见和建议,向该院控申部门或检察联络员办公室报告,由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或答复。2014年年底,针对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普遍反映社区群众对检察机关不太了解的情况,该院推出在县城主要路口设立了大型电子宣传显示屏、《上高检察检务公开一本通》、网上律师接待检务平台、开展基层大走访活动等检务公开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工作调度、定期培训、经费保障、人身安全保障、考核等配套机制,为每个联络员发放了专门编印的《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工作手册》,将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执法办案流程、便民利民措施、涉法涉诉信访相关规定等编辑其中,方便联络员学习了解检察工作知识,提升了他们的服务能力。

设立民生检察联络员以来,共进行法律宣传30余次,为群众化解纠纷 10余件次,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件次,为检察机关提出并被采纳意见和建议2条。该院检察长钱骞说:“检察机关要服务民生,就不能脱离群众。我们聘请社区民生检察联络员,在检察机关与社区群众之间搭建了一个新桥梁,通过其了解群众所所急、所盼、所求,畅通诉求渠道,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