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社区民警荣获“全省优秀法制副校长”称号

28.03.2016  20:09

 

2016年3月,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社区民警涂宝龙同志被江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西省教育厅联合授予“2013-2015年度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的荣誉称号。 2013年-2015年度,涂宝龙同志在担任长青小学法制副校长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定期赴学校讲授法制课,并创新开展了“模拟法庭”、法制情景剧、“校园法制之星”等活动,切实增强了青少年法制知识和自护本领,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